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湖州市体育中心直属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现负责奥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太湖路体育馆、莲花庄路体育馆、网球中心五家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
因工作需要,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体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身体健康;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岗位要求
(一) 人力资源总监
1. 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全日制学历);
2. 5年以上人力资源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关职务;
3. 熟悉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的流程体系;在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体系/员工关系/组织发展等模块有丰富的经验;
4. 具备较强的逻辑思考能力、文字材料撰写能力;
5.个人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示。
(二)场馆服务
1.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体育相关专业或具有体育相关资质证书者优先);
2.形象气质佳,沟通能力强,服务意识强,普通话标准;
3.会电脑操作及线上服务操作。
(三)游泳救生员
1.持救生员证(初级及以上),形象佳;
2.体育专业毕业或持体育类资格证书、具有体育类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方式:报名者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好发送邮件至hztycy@163.com电子邮箱,公司综合部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咨询电话:0572—2587700
(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救生员技能测试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以及相关荣誉证书、岗位技能等原件及复印件。凡经发现应聘者所提交材料与报名表填写内容不符者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后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其中游泳救生员进行技能(游泳)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要求进行。
三、聘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人力资源总监岗)为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场馆服务及救生岗为劳务派遣制员工,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薪酬待遇从优福利完备(员工疗休养、员工定期体检、生日福利等)。
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