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招考公告
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由安吉县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共建的事业法人单位,依托浙江大学“创新2030计划之生态文明计划”学科会聚计划和安吉“两山”理念诞生地的独特优势,会聚了一批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专兼职学术队伍。因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户籍不限,凡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岗位设置
具体岗位招聘信息请参见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报考条件要求。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二年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招考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报名
时间:2021年7月10日9:00-2021年7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安吉县人力资源网招考系统(http://60.190.166.222:8001/yxks/)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7月10日9:00-2021年7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负责。
各岗位注册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15日9:00-2021年7月16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http://60.190.166.222:8001/yxks/)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可依次递补),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进入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包含3个题目,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
(七)体检、考察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进入面试的对象可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不足人员在相应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由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负责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吉人力资源网公示5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工作岗位。凡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带来岗位空缺的,从本次考试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时间截止到前一录用人员签约之日后6个月内。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递补。本此招聘的拟聘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笔试成绩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入围体检政审人员名单等)均在安吉人力资源网公布。联系电话:0572-5222291。
(二)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附件1: 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docx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2: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
2021年07月07日